混剪视频,也被称为“重混试听作品”,是网络时代用户生成内容的典型形式,具体是指基于剪辑技术抓取多个在先作品,并在其基础上创作而成的短视频。

网友咨询:

影视剧混剪算不算侵权?

律师解答:

影视剧混剪算侵权行为。

著作权人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影视剧作品,显然构成侵权。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对作品进行片段化的切割、拼剪,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且大量传播并持续推荐影视剧作品的核心剧集及精彩片段,已构成对原影视作品的实质性替代。因此,将影视剧剪辑成片段上传至平台进行播放电视剧剪辑成短视频算侵权吗,构成对原作品的著作权侵害。

《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该规定特别指出,各短视频平台不得出现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的内容。影视剧剪辑、解说类短视频并不会因其是作品,具有独创性,而成为侵权抗辩事由。也就是说,无论这些短视频制作者付出了多大努力和心血电视剧剪辑成短视频算侵权吗,只要其是利用、传播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影视剧,即构成侵权,除非存在法定的抗辩事由。

律师补充:

独创性是受著作权保护的核心要件。首先可以明确的是,电影、电视剧等影视剧是具有独创性的,构成受保护的“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结合混剪过程来看,影视剧混剪短视频的诞生往往会经过如下过程:选择性剪辑影视的片段,并将其进行拼接,再添加配音进行解说,然后将完成的短视频上传至平台供用户播放。如果未经授权对作品实施了受著作权法控制的一项或几项行为,在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就构成著作权侵权。因此电视剧剪辑成短视频算侵权吗,影视剧混剪可能构成对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权。